訂房須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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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請先以電話查詢是否尚有空房,確定訂房後,請於1~3日內預付房價50%之訂金於指定帳戶,並至匯款通知回覆資料以保障權益、若超過保留時間而未收到訂金及回覆資料、將視同放棄取消訂房。
- 元旦、連續假日注意事項:請於訂房後3日內或入住3天前(不含入住當天)匯款,逾期將不予保留,不會另行通知,自動取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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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宿須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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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營業時間:08:30-23:00,請於晚上20:30前辦理入住手續,登記領取鑰匙後無門禁限制,退房時間11:00以前。
- 上下鋪合宿房客(上下鋪者一床限一人)。
- 沒有附停車場,民宿外有收費停車格,晚上22:00到早上10:00不收費。
- 為維護住宿品質,館內全面禁煙、禁止喧嘩、喝酒、吃檳榔,禁止寵物住宿,公共區域保持乾淨請使用後請自行清理及垃圾處理.謝謝合作。
- 夜間一樓公共區域和房間內請保持安靜。
- 如有訪客請在一樓公共區域請勿進入房間內。
- 為維持室內環境品質及安全考量,房內嚴禁炊煮行為,並禁止使用非客房配置之電器用品及瓦斯器具,以免發生危險、如發現左列情事,民宿有權拒絕入住、亦不退費。
- 個人貴重物品,請自行妥善保管,如有遺失,恕不負責,敬請見諒。
- 退房時,請記得繳回房間鑰匙。
- 如有發現和登記住宿人數不符者,超出人數每人酌收500元清潔費。
- 若不慎造成本民宿設施、家具損壞,請照價賠償。
- 服務不周之處,請告訴我們,謝謝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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取消訂房注意事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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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須取消訂房或延期請於入住前3天告知,當天告知則無法退款或延期
※ 訂金支付後,若無法如期入住者,請於住宿前5天通知, 可選擇退款或保留訂金。
※ 訂金保留期限為3個月,客戶可於期間內另擇日期入住或轉讓,但僅限更改一次,不限本人均可使用期限到期而未使用者,視同放棄。
入住日期前15天內通知者依下列規定退款:
- 住房日前 15天取消訂房者,退還訂金100%。(需扣除手續費100元)
- 住房日前 8~14 天取消訂房者,退還訂金90%
- 住房日前 4~7 天取消訂房者,退還訂金80%
- 住房日前 2~3 天取消訂房者,退還訂金70%
- 住房日前 1 天取消訂房者,退還訂金50%
- 住房日當天取消訂房者一律不予退費
※住宿當日逢颱風或地震等不可抗拒因素,以花蓮縣政府頒布為準,可全額退回訂金或保留訂金3個月。
※若颱風警報已解除但道路中斷,可保留訂房3個月或退還全部訂金,須於訂房日前一天中午12點前提出,逾時或當日提出視同取消訂房。
※訂房者如不保留訂房而欲堅持退回訂金,視同7天前解除契約,扣除訂金70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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